商家三倍券換現金3/31截止

新聞媒體 2021-01-09

振興三倍券領取和使用期限已於去年12月31日截止,但目前還有超過30億元以上的紙本三倍券,仍在消費者或商家手上,尚未兌付為現金。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收到紙本三倍券的商家,可以在今年3月31日以前,及早向包含郵局在內的全國60家金融機構兌付,讓現金早日入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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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說,因應疫情提振國內消費,政府自去年7月15日起發放振興三倍券,民眾的領取、使用期限皆於去年12月31日截止,根據統計,全台有超過2,332萬人完成領券,占符合領券資格者98.3%,其中約九成都是領取紙本券。

紙本三倍券雖然對消費者方便,不過對商家而言,還要再持券向金融機構完成兌付手續,官員指出,國內共有60家金融機構開放受理紙本三倍券兌付,其中包含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郵局等據點,受理期限從去年7月23日開始,而為避免商家在農曆春節前夕繁忙,兌付期限最晚可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

官員表示,全台民眾領券金額約645億元,其中已有615億元順利兌付完成,但仍有30億元左右留在消費者或商家手上,提醒商家要把握期限,盡早向指定金融機構完成兌付,以免平白讓到手的現金消失不見。

根據國庫署統計,截至去年12月31日為止,商家兌付紙本三倍券時,最青睞的金融機構前三名,分別是國泰世華銀行(占總兌付比例11.4%)、台灣銀行(占9.3%)以及台新銀行(占9%)。

另外,八家公股銀行合計協助兌付281億餘元,占紙本三倍券全體兌付總金額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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