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適用所得稅協定相互協議程序作業要點」第10點之1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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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9年11月25日台財際字第10924516470號

修正「適用所得稅協定相互協議程序作業要點」第10點之1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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