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農會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貨物或勞務可免徵營業稅,惟加油站必須設於12公尺寬以上之道路旁(編者註:依現行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臨接道路之基地面寬應在20公尺以上。),不可能設於農會內,無法劃分銷售對象係會員或非會員,故農會如經營加油站應就加油站業務部分課徵營業稅。(財政部76/12/05台財稅第760212921號函) 文章出處:http://www.ttc.gov.tw/ct.asp?xItem=91598&CtNode=97&CtUnit=40&BaseDSD=31&htx_lawID=13199&htx_lawVerID=89756&nowPage=44&pageSize=10&xiList=91589,91590,91591,91592,91593,91594,91595,91596,91597,9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