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台財稅字第11204513470號
主 旨:預告訂定「權證避險專戶股票交易適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三第一項本文規定稅率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財政部。
二、訂定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三第二項。
三、「權證避險專戶股票交易適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三第一項本文規定稅率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三)電話:(02)23228000。
(四)傳真:(02)23921942。
(五)電子郵件:b0@mail.mof.gov.tw。
(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權證避險專戶股票交易適用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三第一項本文規定稅率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