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徐于珺
若老公過世,老婆可運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合法降低遺產稅。圖/摘自freepik
資產傳承成為近年必修的財富課,當中遺產稅更是不可避免的一環。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近日在臉書粉絲團發文提到一個案例,她表示,一名王先生早年拚事業、王太太全心照顧家庭和小孩,家中財務由先生作主,兩人婚後名下財產差異甚大。然而,王先生去世後,留下了扣除免稅額和扣除額,財產淨額為5,000萬元,遺產稅10%,需繳500萬的遺產稅,由於王太太的婚後財產僅有100萬元,因此王太太與子女商量後決定行使「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來節省遺產稅,將500萬元降為255萬元,成功大幅降低遺產稅負擔。
但要如何用夫妻差額分配請求權,來合法節省遺產稅?R姐表示,無論是離婚或配偶過世,當夫妻的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會進行分配。不過若其中一方過世,生存配偶的財產較少時,可以透過「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來減少遺產稅!而這個請求權可讓配偶遺產總額中扣除差額金額,達到合法節稅的效果。
至於如何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R姐進一步說,首先要計算雙方剩餘財產,計算方式如下:
王先生:假設婚後財產總額為5,000萬元,無負債,則剩餘財產為5,000萬元。
王太太:假設婚後財產總額為100萬元,無負債,則剩餘財產為100萬元。
財產差額:5,000萬元 - 100萬元 = 4,900萬元。
分配額:4,900萬元÷ 2 = 2,450萬元。
由上述計算差額並平均分配後,王太太可主張2,450萬元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在此情況下,王先生的遺產原本是5,000萬元,經扣除2,450萬元後,遺產稅課徵基礎降至2,550萬元。在遺產稅率為10%的情況下,遺產稅將由500萬元降為255萬元。
最後R姐再提醒三大重點。首先,時效性很重要,必須在「知悉剩餘財產差額」的2年內行使此權利,否則權利將消滅。
再者,先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再分配遺產。她表示被繼承人的財產中,有一部分是基於生存配偶的貢獻,這部分應 「優先分配」給生存配偶。分配完後,剩下的部分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生存配偶還能「再次參與遺產分配」,即使生存配偶「拋棄繼承權」,仍可主張此權利!
第三、分清楚哪些財產不列入分配範圍,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這些都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聰明運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合法節稅又保障權益。
※本文獲「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