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長照服務收費框架下,私人設立的長照機構,其收入來源可能會分為政府補助款、使用者部分負擔等二類收入,高雄國稅局表示,業者必須依二類收入總和全額申報年度收入,不能只申報政府補助的部分。
官員表示,長照機構與政府單位合作提供長照服務時,在收費方面,必須依衛福部公告的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來定價,部分由政府補助,部分負擔則向服務對象收取。
以到宅沐浴車服務為例,官員表示,單次服務的法定價格為2,500元,若服務對象為一般戶,自付部分負擔就是400元,政府補助為2,100元;若服務對象為中低收入戶,自付部分負擔為125元,政府補助為2,375元;若服務對象為低收入戶,政府補助為2,500元。
在報稅方面,不論服務對象身分為何,長照機構都應以收入全額,列報2,500元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