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玉山、拍付合資電支「全盈支付」公平會放行

新聞媒體 2021-10-14

全家便利商店、玉山商業銀行、拍付國際公司擬合資成立「全盈支付公司」推動電子支付服...
全家便利商店、玉山商業銀行、拍付國際公司擬合資成立「全盈支付公司」推動電子支付服務,日前已通過金管會審查。圖/全家便利商店提供

全家便利商店、玉山商業銀行、拍付國際公司擬合資成立「全盈支付公司」推動電子支付服務,日前已通過金管會審查,今(13)日再由公平會審查通過,認定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放行本案結合模式。

公平會表示,雖全家便利商店、玉山商業銀行、拍付國際公司原本經營的領域各不相同,不過都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新設事業「全盈支付公司」也已獲金管會許可,因此公平會本次審查,是從水平結合、多角化結合等二個角度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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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平結合部分,公平會表示,目前參與結合事業各自提供的行動支付服務內容、市場定位有差異,且各自所屬相關市場,都已有強力競爭的對手,消費者可以輕易轉換交易對象,因此本案不致於降低彼此間相互競爭的誘因,未來新進業者仍有參與行動支付市場競爭的可能性與即時性。

在多角化結合部分,公平會表示,從法令管制、技術、跨業發展計畫等面向觀察,本案也尚不致於對相關市場的潛在競爭產生影響。

公平會認為,連鎖式便利商店提供行動支付服務的目的,在於提供多元且便利的支付服務給消費者;銀行業者、行動支付業者在經營發展上,也都積極與通路業者合作,本案不致於縮減或拒絕與相關市場業者合作的誘因,其他競爭對手也能自行發展類似服務或合作,與參與結合事業抗衡,故本案尚不致驟然改變相關市場結構及原有市場地位,反而有促進行動支付競爭的正面效果。

此外,由於本案涉及使用者資料及數據累積、個人資料保護等新興數位競爭問題,公平會表示,考量參與結合事業可因本案獲取的使用者資料、數據類型及特性,以及市場狀態等因素,競爭對手並非無法透過其他來源蒐集,或以其他資料取代,故尚難認參與結合事業在結合後,所掌握的使用者資料及數據,即可為該等事業帶來其他競爭者無法複製的競爭優勢。

公平會表示,本案也沒有消除參與結合事業在個資保護面向的競爭壓力,故尚無減損以隱私為基礎的競爭疑慮。

基於上述多個禮由,公平會審議後認為,本案尚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得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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