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自今年起民法法定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因應修法變革,稅務局提醒民眾,儘早做好房屋稅節稅規劃,才能顧權益、省荷包。稅務局指出,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以下三項自住住家用規定者,可適用1.2%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相較於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2.4%或3.6%,可節省2倍或3倍稅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三大條件,包含一、房屋無出租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稅務局表示,舉例來說,假設朱先生、太太及兒子,3 人名下總共有 4 間房子,朱先生與太太住 1 間、18 歲的兒子自己住1間、其它2間房子分別由自己的爸媽及岳父母居住,修法前僅有3間可適用1.2%優惠稅率,1間必須使用非自住用 2.4%的稅率,今年開始兒子名下的房屋就跟爸媽分開計算(不算在3戶以內),因此4間房子皆符合自住的優惠稅率條件。
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稅係按月課徵,並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計算,年滿18歲的民眾如持有符合自住房屋,自今年起可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按稅率1.2%課徵房屋稅,如有任何房屋稅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或撥打電話,將有專人服務。相關電話如下: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4、720至724。竹東分局(03)5969663轉210及213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