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近日接獲營業人來電詢問,其已網路申報營業稅,但過了申報期限後才發現有錯,要如何辦理更正?
該所說明,營業人需要更正當期(月)申報資料,如果是在申報期限內,可以利用網路重新申報,但逾申報期間的話,就必須填報相關更正表單、重新錄製(以磁片或光碟錄製)媒體檔案後,填具營業人媒體檔案遞送單,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更正,不過現在有更便利提供更正媒體檔案,並兼顧申報資料安全性的方式,就是自112年12月13日起,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之稅務線上申辦項目,已新增「申請更正當期(月)營業稅申報進銷資料」服務功能(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申請更正當期(月)營業稅申報進銷資料),營業人可多加運用該功能傳送更正資料媒體檔,就不必再錄製磁片或光碟。
另該所特別提醒營業人注意,利用稅務入口網服務功能傳送更正資料媒體檔期間限於法定申報期限當月18日至月底,超過該期間就只能重新錄製媒體檔案及填具檔案遞送單,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更正。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股 楊股長 08-8330132轉300
發布日期:113-06-18 更新日期:11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