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法數位發展部主導

新聞媒體 2021-05-07

立委關切我國《媒體議價法》立法進程,行政院政委、數位發展部籌備小組召集人郭耀煌昨(5)日答詢表示,目前已在行政院成立小組並研擬相關程序,未來相關議題將由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主責。

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昨日聯席完成《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資通安全署、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等組織法草案聯席審查作業,相關草案將送朝野協商,再交院會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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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要求全球數位平台(如Google、Facebook等)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在答詢時間,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詢問,澳洲政府帶頭立法《媒體議價法》,未來數位發展部是否會成主責單位,來協助媒體擔任議價代表,或成為相關法令制定的領頭羊?郭耀煌回應,此屬跨部會議題,他已召集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文化部以及經濟部討論,基於整體產業發展,未來數位發展部會扮演主要角色。

林楚茵表示,她將研究澳洲法案版本後,研議是否提出草案。她表示,澳洲是由財政部負責公平貿易的有關單位主責,因此她除了樂見數位發展部主責修法,未來也能納入公平會、經濟部討論,會更有力道。

郭耀煌表示,未來相關法令修訂主責單位,仍要視修什麼法而定,如《數位發展促進法》會觸及一些,但若屬《公平交易法》就要由主管機關(公平會)決定。

林楚茵追問「媒體議價法」立法進程。郭耀煌說明,行政院已成立協調小組,並由他擔任召集人,目前已初步分工,正由NCC、文化部和媒體相關產業公協會討論、搜集意見中。郭耀煌說明,公平會也會就不涉及修法的集體協商、議價部分研議相關程序,待確認利益相關人意見後,會檢視該法如何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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