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5提前使用次月份發票如無不法情事者免罰

最新法令 2021-06-18
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月分(編者註:現為次期)之統一發票,如經查明係由於當月分(編者註:現為當期)之統一發票業已用罊並無其他不法情事者,除通知該營業人嗣後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外,可免援引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移罰(編者註:罰鍰已改由稽徵機關自行裁處)。(財政部80/08/03台財稅第80027407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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