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因應國際移轉訂價要求跨國企業集團提升資訊透明度之發展趨勢,我國自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起導入移轉訂價三層文據制度,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如為跨國企業集團成員,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除揭露應否送交集團主檔報告或國別報告等資訊外,已達送交門檻者,應將109年度集團主檔報告或國別報告於會計年度終了後1年內送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曆年制之營利事業,應於110年12月31日前送交。
該分局說明,營利事業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網頁版已於109年5月1日正式上線,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首頁/非個人/營利事業所得稅/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送交專區辦理送交作業。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以往有會計師及跨國企業集團之我國送交成員反映,基於資訊之機密性,境外最終母公司不願將國別報告交由我國境內成員送交,為解決前述問題,財政部已提供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送交系統英文網頁版,跨國企業集團境外最終母公司或代理母公司送交成員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於境外透過網路送交國別報告,提供營利事業更多元便捷的送交管道。
該分局特別提醒,國別報告及集團主檔報告電子送交系統已全年開放上傳,透過網路即可完成送交作業,既省時又方便,請多加利用。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苗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武傳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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