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近來國稅局已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案件眾多,惟部分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如期繳納稅款,稽徵機關依相關規定,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一次全部繳清。
該所進一步說明,因疫情影響申請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案件,如任何一期未如期繳納時,國稅局將依稅捐稽徵法第27條規定,就剩餘未繳清之稅款,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於10日內一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該所提醒,為維護納稅義務人緩稅權益,須留意延期或分期各期繳款書「繳納期限」,務必請依限繳納。
納稅義務人如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稽徵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大屯稽徵所銷售稅股林彥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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