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附節能家電退稅兩模式

新聞媒體 2021-08-26

建商買房附家電是常見的銷售手法。圖/報系資料照,記者游明煌/攝影
建商買房附家電是常見的銷售手法。圖/報系資料照,記者游明煌/攝影

建商買房附家電是常見的銷售手法,此時若為節能家電,申請退還貨物稅的權利到底是在建商還是買家?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昨(24)日表示,可分為兩種情形,若為建商「代購」,退稅權利在於買房屋主;若是「隨屋附贈」,則是由建商提出申請。

北區國稅局表示,建商依銷售建案買賣契約,以建商名義向電器行整批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符合第1級或第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若想申請節能家電退回貨物稅,應按其性質是屬於代購或隨屋附贈家電,來確認建商是否具備申請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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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有某建設公司今年3月申請退還25台符合節能退稅規定的新冷氣機貨物稅,共5萬元,國稅局請公司提供使用情形及佐證,原來這些冷氣是用來供建案新屋裝置使用。

而根據建商提供的買賣契約,買賣雙方約定由公司「代購」家電,並完成裝配事宜,因此,實際上這些節能電器買受人為買房的屋主,應由屋主提出退稅申請。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這家建商已依據營業稅法施行細則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等規定,依實際代購價格共93萬餘元,分別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代購」字樣交給屋主,明顯是代購性質,最後其申請案被國稅局否准,並請建商協助屋主退還冷氣貨物稅。

而如果是另外一種情形,建商在銷售房屋時就標榜「買房送家電」,且雙方買賣合約中,也載明會附贈家電,建商為了履約而大量購入符合規定的節能家電,這些家電就屬於建商對屋主的「贈品」,建商就是家電的買受人,如此一來,則可由建商向國稅局申請退稅。

國稅局提醒,如果買房時,有請建商代購電器情事,屋主別忽略自身權益,可以自身名義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並記得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以保障自身退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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