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受疫情衝擊業者沖退原料稅期間可展延

新聞媒體 2020-05-12

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國外訂單大減,財政部關務署今(11)日宣布全新紓困措施,業者若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在一年半內申請沖退原料關稅,可向關務署申請展延,最多可展延一年。

近期有不少業者向關務署反映,現行規定下,進口原料應在一年半內外銷出口,才可申請退還原料進口關稅,但受到疫情影響,許多業者面臨「貨出不去」的窘境,存貨無法在一年半期限內出口,擔心期限一到,將無法退還原料稅,只好趕緊向關務署求救,希望能夠申請展延。

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表示,其實原本「關稅法施行細則」中就有展延機制,不過,現行規定對展延沖退稅的適用範圍較為限縮,僅限於天災、事變使廠房或生產設備遭毀,須修復才能開工生產者,規定頗嚴,關務署已研議放寬規定,讓受疫情影響業者都能夠申請展延。

關務署官員表示,新修正的施行細則,刪除「僅限廠房或生產設備被毀」的規定,只要是受新冠疫情影響,就可適用展延機制。至於何謂受疫情影響?官員表示將會從寬認定。

官員指出,這項修正細則已於5月初報財政部,預計5月中旬就可公告實施,未來包括像電子業、水產工業等,只要是進口原料再外銷出口的產業,都可以申請沖退稅展延,受惠業者相當廣泛。

除此之外,保稅倉庫存放貨物原以兩年為限,但彭英偉表示,若因疫情影響導致國際及國內供應需求銳減,保稅貨物無法銷售,可向海關申請延長存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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