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表示,為鼓勵綠色消費以達節能減碳目的,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下稱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適用期間再延長2年至114年6月14日止,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000元。
該所說明,除臨櫃申請外,可透過網際網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使用憑證(包含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機關團體憑證等)登入,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紙本統一發票或收據之檔案(如屬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取得收件編號後即完成申請程序,免出門,安心防疫又便利。
該所進一步說明,為考量部分申請人無上述憑證或讀卡機,以致無法線上申請退稅,因此新增「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機制,申請人只要登錄身分、帳戶、發票(或收據)及電器產品等資訊,並上傳退稅帳戶存摺封面(含金融機構代號、名稱、帳號及戶名)及相關附件影像檔申請退稅,待國稅局審核並與金融機構比對帳戶資料無誤後,退稅款即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提供申請人更便捷的申辦方式。
該所籲請民眾多加利用網際網路線上申請退稅,並選擇以存款帳戶直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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