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說了算,和泰產險遭重罰。金管會5日公布,發現和泰產險三大缺失,一是與集團企業間沒有建立防火牆,以母公司決策為執行依據;二是自行重製要保書正本,妨礙金融檢查;三是收費核銷及出單控管未建立管控機制,影響消費者權益,重罰1,140萬元,且要追究失職人員。
這是產險業者被罰鍰的新高金額。金管會並要求和泰產險在三個月內提具內部作業、法令遵循及內部稽核整體改善規劃及強化機制,交出懲處名單。
和泰產險5日表示,謹遵主管機關指導,就所列舉缺失深切檢討,並逐項進行改善措施,並會嚴格要求各項作業應遵循內部規範,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及法令遵循機制,同時加強各項稽查工作,將向主管機關提報整體改善規劃及強化機制,以落實公司治理,要求專業經理人健全公司經營體制。
和泰產險母公司即和泰汽車,在2017年入主台灣蘇黎世產險,跨足保險產業,目前和泰產險副董事長劉源森,及兩位原本掛和泰產協理,現為總經理室特助,都是來自和泰汽車集團。
和泰產三大缺失,一是未建防火牆,以母公司決策為依據,採購廣告商及比價作業時,直接用母公司長期合作的廠商,且沒有簽合約,逕自付款,以母公司採購決策作為和泰產的採購;且要在關係企業的刊物上刊登廣告,卻沒有執行利害關係人交易應有的比價。
同時和泰產在人事任用上,直接聘用和泰集團人員,出任財務部協理、總經理室協理等,不符合保險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金管會多次要求改善時,和泰產就將二名協理改為「特別助理」,但仍實質擔任經理人,規避金管會監理,這些缺失被重罰600萬元。
二是金檢時被抽檢某業務,和泰產自行重製保單正本,代簽被保險人姓名等,妨礙金融檢查,被罰360萬元;三是收費出單時,出現保戶的錢被拿去抵繳另一保單,造成已繳費但沒有出單,公司卻未發現,待保戶反映才補發保單,這部分罰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