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OECD主導的全球最低稅負制箭在弦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有德表示,跨國企業在全世界各地負擔15%稅負的目標看似容易,其背後的計算過程卻是非常複雜,與過去申報各國所得稅的制度都有所不同,也牽涉到集團內的跨國合作及資料收集,建議企業需儘早了解及因應,尤其應從避風港原則著手進行評估。
徐有德表示,全球最低稅負制要求集團年營收及非營業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在全世界各地均應負擔至少15%稅負。
徐有德表示,OECD制度設計已近完成,現已進到各國評估及立法階段,歐洲大部分國家及鄰近之日、韓均已宣示該制度將於2024年上路,其他承諾實施國家也訂出2024或2025的上路時程。
徐有德指出,受前述規範台商可預期海外子公司會優先適用,即便台灣尚未公布具體時程,全球最低稅負制可能使各國政府有權對其管轄地以外的企業課徵未達15%的部分。因此,需要注意一旦此制度上路,並非僅已生效的國家才需要繳納15%,而是各地都將適用。
此外,即便首次申報可能落在2026年,對企業更立即影響是明年起的財報揭露,包括評估補繳稅額之入帳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