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傳承本該是一件充滿祝福的事,但為什麼我們每天看到社會新聞,有這麼多人為了爭奪財產而鬧上法庭? (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撰文者:蘇家宏 好好退休 2024.08.16
摘要:
- 預立遺囑能避免家庭爭產,維繫和睦關係。僅靠口頭承諾容易引發爭議,應透過法律文件明確的分配財產。
- 即使資產不多也應及早規劃遺產分配,年滿16歲即可立遺囑,也可以隨著人生階段調整內容。
每個人生前累積的財富,自然都會希望留給所愛的人。就像送愛人禮物一樣,財富傳承本該是一件充滿祝福、讓人開心的事情,但為什麼我們每天看到社會新聞,有這麼多人卻因此不開心,甚至為了爭奪財產鬧上法庭呢?
很多時候,爸媽會選擇在生前透過口頭分別告訴不同孩子們:「我過世後,把×××留給你。」這些愛的言語,卻因為沒有付出實際行動,沒有化成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而在離開人世後,子女開始爭產,彼此互不信任,家庭也隨之失和。
也有些時候,枕邊人的口頭承諾讓你以為對方過世後,自己將得到哪些資產,但在沒有遺囑作為保障的情況下,伴侶過世後留給你的,不是能讓你安心終老的房產或現金,可能只有打不完的官司。
長久以來,人們沒有審慎思考財富傳承這件事,生前沒有做好妥善的規劃、建立好分配的秩序,哪天離開人間,孩子們就會去搶、去爭。爭產的過程中,情感就會出現裂痕,家庭失去和樂。
反過來看,假如爸媽生前懂得規劃,透過完善的財富傳承遺愛人間,孩子們得到爸媽的祝福,繼續在和樂融融的大家庭裡頭開枝散葉,蓋出一棟又一棟新的房子,這是一件多麼棒的事!
如果我們希望有個既穩固又長久的家庭,就得學習把法律當成是鋼筋,把愛當成水泥。透過預立遺囑,打造出一個和諧安穩的家,免去不必要的紛爭。做好妥善的生前財產規劃,家人們就不必為了爭產而撕破臉,甚至鬧上法庭。
身價上億董事長逝世,兒女花數千萬打遺產官司
讓法律從「訴訟武器」變成「財富傳承利器」,這樣的觀念聽起來簡單,實踐起來卻不太容易。
尤其,我多年來在實務經驗上的觀察,通常越有權勢、越有知識的人,平常在公司、在家中都習慣主導一切,他們會很自然的認為子女、員工們一定都會聽他的話,在他過世後,絕對會尊崇他的意志去分配財富。
但現實往往是,因為董事長僅有口頭交代「遺言」,沒有想過要寫成遺囑,導致過世後子女個個都在爭奪。
每個人都會說:「這是爸爸說好要給我的!」不服的那一方則會反駁:「那你拿出證據來啊。」到了這個時候,到底誰說了算?
於是,家庭裡為了財產分配,開始爭吵不斷,甚至連公司運作也停擺。子女們為了爭產,花了大筆的訴訟費,耗費大把的時間與精力⋯⋯。這些絕對都不是大家長生前所樂意見到的。
曾經,我問一名已故企業家的御用律師:「董事長這麼精明幹練,生前怎麼沒有想要預立遺囑,搞到身後兒女花了好幾千萬打官司爭產?」
御用律師無奈的說:「我當然有勸董事長預先做好財富傳承規劃,但董事長嫌10萬元費用太貴,只好作罷。」
這名從5毛錢白手起家、畢生資產累積好幾十億的董事長,為了省下10萬元的律師費,最後反而讓兒女花了好幾千萬在打官司。
60年前,台灣仍處農業社會,人們講求忠孝節義。到了現代社會,我們靠的是法律。尤其在世界充滿紛爭與不平靜的時候,法律是唯一能夠安定社會秩序的力量。
就算真的覺得遺產不多,不想為了立遺囑花大錢,也有低成本的方式,可以幫助我們做好財富傳承規劃。
規劃越完善,孩子越不需要打官司
身為律師,我應該要感謝不立遺囑的人,因為有了爭產的時候,就會需要律師來幫忙打官司。但我不希望律師只能在負面事件發生時才出場發揮專業,相反的,我希望透過法律帶給社會更多穩定。
我的最大心願是:來找我幫忙寫遺囑的人越來越多,打官司爭家產的人越來越少。
對於財富傳承,我認為不變的真理是,爸媽前面多做一點規劃,後面孩子少打一點官司。否則通常金額越大、孩子越多,官司就會打越久。透過預立遺囑,我們可以延續在家族裡的影響力,即使過世,法律依然可以代替我們繼續守護這個家。
先立遺囑,再慢慢調整
遺囑可以多寫幾份沒關係。即使你現在還年輕不打算結婚,或是你已經有了小孩,或是你離異打算重組家庭,在人生不同階段,都可以寫一份新的遺囑。
當人生狀態、財富多寡隨著時間改變,很自然的我們心中也會產生各種變化。曾經你深愛的枕邊人,最後可能讓你失望透頂,或是當你生命中出現新的家庭成員,也可能讓你對財富分配有了新的想法。這都是我們仔細思考財富該如何分配、對自己人生負責的最佳時機。
每一次重新修改遺囑,我們每次都會更加認識自己,對生命、財富、幸福有新的體悟。就像我的媽媽,在我高中那年寫好遺囑,直到她過世前,她都一直在修改調整自己的遺囑,只為了完整表達她對我們全家人的愛。
因此我會說,每一個心中有愛的人,都應該替自己和身邊所愛的人寫一份遺囑。這份遺囑就像是一封我們留給心愛家人的情書。透過這份遺囑,我們得以完整表達自己的心願,包括想要留給哪些人什麼樣的禮物,想要多給誰一些、少給誰一些。
遺囑不是單純把錢留給他人。遺囑背後所代表的重要意涵是,要把人生的感動傳達下去。
因此,與其思考什麼時間立遺囑最適合,更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在每個階段負責任的花時間好好省視自己,思考你與身邊每一位家人的關係,並且勇敢做決定、實際付出行動。
遺囑講白了,就是一份法律文件,不需要汙名化。
在我提倡預立遺囑很重要的過程中,常常有人問我:「蘇律師,你覺得什麼時候立遺囑比較好?」我的答案絕對是:「現在,就是你立遺囑最好的時機。」
法律上只要年滿16歲,就有資格立一份具備法律效力的遺囑。成年後的每一個當下,都是立遺囑最完美的時機。
那麼遺囑內容要怎麼寫才好?我的想法是,沒有絕對完美的遺囑,只有充滿愛的遺囑。就像我常常跟我的孩子說,第一次下棋沒有贏沒關係,多下幾盤,從失敗中累積經驗,慢慢的你就會知道怎麼贏了!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