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貝里斯經濟合作協定生效開創經貿互惠及合作雙赢

工商法遵 2022-01-16
臺灣與貝里斯簽訂經濟合作協定(下稱臺貝ECA),經相互通知各自完成國內必要法律程序,自今年1月15日生效。

臺貝ECA係由經濟部王美花部長與貝里斯投資貿易及商務部長Ms. Tracy Panton雙方代表,於109年9月30日完成異地簽署,透過協定內容有關產品降稅、貿易便捷化、投資促進、技術合作等面向,強化雙邊經貿關係。

2021年臺貝雙邊貿易總額約為1,202萬美元。本次生效之ECA給予部分產品降稅優惠,我業者可擴大輸銷工業產品至貝里斯,消費者亦可享用更多樣化的貝里斯農產品,雙方經濟皆可受惠,將促進雙邊貿易成長。

其中降稅部分,我方給予貝方199項產品優惠關稅,如牛、豬、雞肉、龍蝦、果汁等產品,蔗糖部分給予貝方3.5萬公噸蔗糖免關稅配額(其中精糖不超過1萬公噸)。貝方給予我方33項產品如扁軋鋼品、剪刀、煞車器及車輛零件等優惠關稅。

投資方面,目前我國對貝里斯投資累計7,101萬美元,主要投資在金融保險、製造業及零售批發等業別。臺貝ECA生效後,貝方將提供我商更優惠的投資保障及待遇。

國際貿易局表示,臺貝兩國產業呈現高度互補性,本協定可創造臺貝經貿互利互惠及合作雙贏之局面,有助鞏固兩國邦誼,並可深化我國與加勒比海地區之經貿交流。

本協定相關內容及參考資料,請參閱臺灣ECA | FTA總入口網站(http://fta.trade.gov.tw),「臺貝(貝里斯)經濟合作協定」專區。

貿易局發言人:李冠志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97-7109、2397-7198      
電子郵件信箱:gjlee@trade.gov.tw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二組劉科長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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