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法說林維俊:四方式處分彰銀持股

新聞媒體 2021-08-25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表示,台新金已經出售彰化銀行2億股,未來會適時透過集中市場盤...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表示,台新金已經出售彰化銀行2億股,未來會適時透過集中市場盤後鉅額交易或拍賣、交換公司債或交換特別股等方式進行處分,避免影響彰銀股價。(本報系資料庫)

台新金控(2887)今天(24日)下午舉行第2季法說會,總經理林維俊表示,台新金已經出售彰化銀行2億股,未來會適時透過集中市場盤後鉅額交易或拍賣、交換公司債或交換特別股等方式進行處分,避免影響彰銀股價。

台新金2005年以每股26.12元標下彰銀發行的14億股私募乙種特別股,總金額365.68億元,自此躍升彰銀第一大股東,原本持有彰銀22億5,130萬6,956股,占彰銀股本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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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維俊表示,台新金已承諾金管會在六年內處分所有彰銀持股,自開始處分日起算,未來不再對彰銀行使股利受配權以外的權利。

台新金為了迎娶保德信人壽,向金管會承諾處分台新金持有的全部彰銀股票,因原本投資目的不存在,無法再用權益法認列彰銀持股,含6月賣出彰銀2億股及剩餘持股重新評價,合計認列損失42.58億元,已在6月份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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