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商號負責人死亡後,如何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

稅務會審 2021-04-24

民眾林先生來電詢問,其經營獨資商號之親屬死亡後,對於該商號之稅籍登記不知該如何善後處理,致該商號虛懸,備感困擾。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獨資組織營利事業對外雖以所經營之商號名義營業,但僅為營業上之便利,實際上其生財及營業權益,仍歸屬經營該事業之自然人所有。故獨資組織之商號負責人死亡時,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該商號財產為公同共有,得協議變更由特定繼承人擔任負責人;惟若彼此之間互不相讓,無法達成協議時,則應由全體繼承人申請變更之登記。

至於全體繼承人均無意繼續經營該獨資商號者,則可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辦理註銷登記。但負責人死亡前,該獨資商號欠繳應納之稅捐或已有違章罰鍰經裁罰確定者,則應責成其遺產繼承人於所繼承遺產範圍內清繳欠稅或罰鍰,始得辦理註銷登記。 

該局舉例說明,A君為甲獨資商號(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負責人,該甲商號因短漏報營業銷售額及稅額,除核定補徵本稅,並遭裁處罰鍰確定,補、罰金額共新臺幣(下同)5萬元,之後A君死亡,且遺有存款30萬元,則A君之繼承人須以遺產繳清該欠稅及罰鍰5萬元後,始得辦理甲商號之註銷登記。

 

 

提供單位:鹽埕稽徵所  聯絡人:洪麗玉主任  聯絡電話:(07)5337323
撰稿人:莊宏慶         聯絡電話:(07)5337257 分機6586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