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公司化定錘!行政院會3日通過《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台鐵公司化後由政府獨資經營,並設立基金承接台鐵現行的短期債務1,484億元,並不得因公司成立而裁員。蘇揆強調,保證員工工作、權利、相關薪資與福利絕不減損,員工要選擇公務員或選擇為公司員工,一概尊重。
蘇揆表示,政府提出三個承諾,包含政府負擔台鐵因歷史包袱所造成的債務、政府補貼台鐵因配合政策所造成的虧損,以及政府承擔基礎建設或重大維修的支出。
交長王國材表示,在債務認定上有將近3,000億元差距,未和工會達成共識。而統計自去年底,台鐵負債為4,208.01億元,行政院決切成四部分處理:
一、既存短期債務(真正借款)有1,484.47億元,將會由交通部設立基金全部承接,包含舉債產生相關利息,由交通部編列預算補助基金。
二、台鐵應付長期舊制退撫金負債,也就是尚未支付員工舊制退撫金達654.08億元,雖為公司承接,但由交通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已每年編列58億元支應。
三、遞延負債(工程完工撥入台鐵營運使用財產)達1,909.74億元,這非屬實質負債,將由政府或公司承接,若為公司承接,將每年認列政府補助收入。
四、台鐵因為營運需求必要支出,尚未支付予廠商應付貨款為159.72億元,將循一般支付程序處理,在年度預算撥款。
王國材表示,若是一次拿出1,484億元會超過政府舉債上限,目前規劃設立基金,逐步償還讓台鐵短期債務清零,除由交通部編列預算外,也擬拿台鐵較有價值三塊地作為償債基金來源,這三塊主要為台北機廠、高雄港站、台北車站E1E2。
王國材說,並不是要把這些地賣掉,是要利用這些地方的租金來償債,把台鐵「金雞母」變成重要資產。
王國材指出,台鐵總資產7,360億元僅是帳上價值,現值是好幾倍。但台鐵若將7千多億全部留下作為資本額,每年折舊費用差不多要50億元,因此希望把3,000多億元資本額移到交通部,交通部幫台鐵負擔折舊費,再用較低的價格租給台鐵。
草案規定,台鐵由政府獨資經營、企業化經營,營業所需資產,由政府提供,包含政府應移撥台鐵及所屬機構經管適足資產,由交通部設立基金,處理原機構既存短期債務。原機構現職人員,除具交通事業人員或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由交通部依其個人意願協助安置轉調其他機關、機構外,其餘人員均轉調台鐵公司,不得因公司成立而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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