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報稅或短漏報所得,自動補報補繳,可免受罰!

稅務會審 2024-09-12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今年5月底落幕,但近來常有民眾來電詢問,忘了報稅,該如何補救才不會被罰?無論納稅義務人是忘記依限申報,或已完成申報發現有短漏報所得,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法是可以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以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或短漏報所得額為例說明,自動補報者可就近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索取申報書正確填寫,如有應納稅款或短繳稅款,應連同向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稅款及加計自動補報利息的「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一併逕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完成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的程序後,就可以免受處罰。補報後如有溢繳稅款,國稅局會依規定辦理退稅。

該局提醒,尚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有短漏報所得的納稅義務人,皆可善用上開自動補報補繳機制,以維護自身權益免於受罰。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法務組
聯絡人:徐宜畇  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550
撰稿人:孫海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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