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職福會),其福利金提撥金額有限制。另外,按創立或增資資本額提撥福利金及自職工薪資內扣撥福利金,屬於職福會的福利基金增加,免併計基金收入;但如果從每月營收總額及下腳變價時提撥福利金,屬於職福會當年度收入。
國稅局官員表示,隨著企業組織的營運成長,聘僱的職員也越來越多,聘用職工50人以上的企業組織,需提撥職工福利金及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
官員說明,企業未成立職福會,其福利金提撥標準為每月營業收入總額提撥0.05%至0.15%,或是下腳料(因生產營運產生的廢料)變價收入提撥20%至40%;若企業有成立職福會,除了適用沒有成立職福會的每月提撥標準以外,可以選擇以創立時實收資本總額或增資資本額5%限度內一次提撥。
北區國稅局指出,當職福會取得營利事業提撥職工福利金,應依提撥標準分別認屬福利基金增加或當年度收入,以正確計算機關團體免稅標準規定支出比率。職福會支出必須六成以上用在創立目的,其獲得提撥所得才能免稅。
官員說明,按創立或增資資本額提撥福利金及自職工薪資內扣撥福利金,屬於職福會的福利基金增加,免併計基金收入。但如果是從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及下腳變價時提撥福利金,屬於職福會當年度收入,應併入各項收入計算支出比率。
以A、B兩家公司為例;A公司每月營業收入為20億元,未成立職福會,因此每年度職工福利支出可以列報上限金額為300萬元(營業收入總額20億元×0.15%)。因為未成立職福會,其營收總額提撥福利金300萬元屬於職福會收入,若當年度創設目的支出未達180萬元(300萬元×六成)則無法適用免稅規定。
但如果一家B公司有成立職福會,創立時資本額2億元,以創立時實收資本額2億元、依5%額度內一次提撥福利金,則可列報提撥1,000萬元。官員表示,因B公司以創立資本額提撥,免併計職福會基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