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實物抵繳,每年平均處分入帳19億元

新聞媒體 2020-10-28


一定金額以上遺贈稅案件,放寬可以實物抵稅,財政部統計,近年平均每年處分抵繳實物得到的稅款,約新台幣 19 億元,其中以土地及上市櫃股票抵稅最大宗。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規定,繳稅金額在 30 萬元以上的案件,若被贈與者或繼承財產者有困難無法一次以現金繳稅時,現金、存款不足部分,可以實物抵繳,可抵繳的種類包括土地、房屋、上市櫃股票、未上市櫃及興櫃股票、政府公債、動產、權利等,其中又以土地、上市櫃股票抵繳最常見。

與現金繳稅不同,國稅局收到抵稅的實物後,還要花心力接管、變現,據國產署統計,近年抵繳實物已處分金額占總抵繳金額比重約為 38%,其中僅有上市櫃股票的處分相對容易。

國產署表示,為加速處理房屋及土地的抵繳案件,2019 年 4 月 29 日修正規定在案件受理後,國產署需派員會勘,提供意見,多了這一步,便可先一步掌握不動產使用情形,在接管後迅速處分變現。

國產署統計,從修正規定至今,一年就已核抵了 602 筆土地及 1 棟建物,土地部分,之中九成為公共設施用地,一成多為占用地、5.7% 為閒置用地;從金額來看,換算平均每年因處分抵繳不動產變現的稅額約 10 億元左右,今年前 9 月則已達 8.97 億元。

若加計股票、公債等,整體實物抵繳案件的處分後所得稅款,近年平均每年約 19 億元,今年前 9 月為 14.06 億元,其中以土地最多,上市櫃股票次之,接下來是未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作者:吳佳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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