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常規大量小額消費洗發票,明年起不給獎

新聞媒體 2021-12-08


防堵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方式,異常增加發票量以提高中獎機會,財政部明定,明年元旦起,以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中獎統一發票,且中獎達一定張數,將不發給發票獎金。

去年高雄有名男子兩個月內跑遍賣場,單次購買新台幣1元購物袋或2元白包袋,數量達上千個,以「洗發票」的方式增加發票量,最終對中8,400元,引發熱議。

為防堵此種不當行為,保障一般民眾發票中獎權益,財政部今天正式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參考先前兩個月法規預告期間各界提供的建議,明定從2022年元旦起,符合以下4項客觀要件狀態下,將不發給統一發票獎金。

包含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在無正當理由狀態下,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將不予給獎;獎金若已領取獎金,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將會具函追回,從明年元旦後取得的中獎發票開始適用,不會向前回溯。

至於前述所謂的「大量」統一發票數量、「小額」統一發票金額,以及中獎發票「張數」認定基準,考量為避免有心人士刻意規避,不予公開。

針對「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的判斷,財政部表示,法制已有前例,若與一般正常消費習慣及經驗法則相較顯不合理,有刻意製造多筆交易行為的外觀形式,就符合定義。

為有助於外界理解,財政部舉例,假設200人團購小額商品,考量退貨便利性逐筆開立發票,雖有取得大量小額發票情形,但如經查明確有團購事實,有為正當理由,就不會追回獎金。

不過,若是發現有消費者當期取得小額發票5萬餘張,每張消費金額都僅1~7元,且當期中獎發票400餘張,明顯就屬不符合一般合理情形,若無正當理由可說明,國稅局就會追回獎金。

財政部呼籲,民眾消費時請索取統一發票,但切勿以不正當方法套取、冒領或以不合常規方式領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若經查明屬實者,將由所轄主管稽徵機關追回獎金,如屬於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者,將移送司法機關究辦。

(作者:吳佳蓉;首圖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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