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春節前後之各項防災工作及遵守過勞預防相關規定,勞動部於今(18)日正式啟動為期40天之「110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並於北、中、南三地同步實施春安檢查,督促事業單位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且對勞工加班時數、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妥適安排。
今日實施之春安檢查係針對高職災(EEP)廠場及工程、危險性工作場所、公共工程、民間工程、LPG分裝廠、石化及化學工廠等高風險事業單位實施檢查,共檢查216個事業單位,停工12次,預計罰鍰67次,罰鍰金額約計新臺幣324萬元(檢查照片如附件)。
勞動部職安署指出,為預防高危險行業從事年度歲修或趕工作業,因疏忽作業安全而發生危險,或因營業旺季增加勞工工作時間,提高過勞風險,自110年1月18日起已於全國展開為期40天之「110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110.1.18-110.2.26),動員全國勞動檢查人力加強執行檢查,至少實施檢查3,300家次,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30場次以上,以有效督促事業單位強化高危險作業之防災作為及落實自主管理,並遵守過勞預防相關規定,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快樂平安回家過年團聚,享受過年假期。
- 業務單位: 職業安全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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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1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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