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原則上採查定課徵營業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除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部分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其出租自行車收取之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外,其餘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其每月查定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財政部98/03/09台財稅字第0970056618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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