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也要跟得上時代。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交由常務副主委邱淑貞領軍的法規檢討工作小組,交出第一階段成績單,將無保留必要、不合時宜、業務已移其他單位等法規,共計778則,一律先下架,接著會檢討法規需要現代化、配合數位化的部分,預計年底公布。
這次金管會下架的法規,很多是在財政部錢幣司(下轄金融、保險)、證管會(證期局前身)時發布的法令,許多都是民國50~70年間發布。金管會表示,下架的法規多已年代久遠,隸屬金管會會共17則,銀行局共533則、證期局共61則,及保險局共167則,如保險局下面還有解釋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可否辦理優惠存款的函令;證期局下有非境內居住個人的認定與課稅等,這些業務都已不隸屬金管會。
銀行局下還有信合社社員申請抄錄各種會議記錄的規定、信合社總部及營業部門不得任意搬遷等,許多都早已停止適用。
所以金管會這波將陳年法規、早已不適用、早已移往其他部會;沒有保留必要或法規明顯不合時宜;亦或非屬法令規定,但當時有發函令解釋等,全都「清倉」、「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