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信用卡業者於收款前繳稅嗣因用戶不付費或解約者按銷貨退回處理

最新法令 2021-06-18
○○公司經營信用卡業務,如於尚未收款前,先行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編者註:自91年1月25日起得免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者,嗣後因用戶不付費或繳款後解除合約退款等金額部分,可由該公司按帳載銷貨退回記錄,並出具承諾書敘明原因,核實沖減當期銷售額及銷項稅額。(財政部87/11/24台財稅第87197649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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