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信用卡及轉帳卡發卡機構申請辦理代持卡人指定金融支付工具匯入雲端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第3點、第4點、第5點規定,自109年7月26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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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9年6月22日台財稅字第10900556910號

修正「信用卡及轉帳卡發卡機構申請辦理代持卡人指定金融支付工具匯入雲端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第3點、第4點、第5點規定,自109年7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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