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10)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的化學品「過氧化苯甲醯」展開反傾銷稅第二次落日調查,最快八個月內決定是否延長課徵反傾銷稅。這項化學品主要是工業用氧化劑,多用在保麗龍、塗料樹脂製程。
財政部自2010年5月20日起對自大陸產製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為期五年,隨後在2015年5月展開第一次落日調查,並於2016年3月14日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稅率為2.35%、26.67%兩種,同樣為期五年,至今年3月13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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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表示,由於原申請人育宗特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度提出申請,因此昨日公告進行第二次落日調查,決定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接下來,財政部將在六個月內完成傾銷調查認定,並通知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調查,經濟部須在兩個月內完成認定,並通知財政部,財政部則會在接到經濟部通知隔日起十天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決定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也就是說,最快今年底前會有答案。
不過若財政部或經濟部認為有延長必要,可公告延長,但財政部調查期間不得逾十個月,經濟部調查期間不得逾12個月。官員表示,依規定在落日調查期間,仍應照原核定傾銷稅率課徵反傾銷稅。
據業者申請書指出,即使我國已對陸製過氧化苯甲醯課徵反傾銷稅,但傾銷差率仍有5.96%,代表大陸業者持續傾銷到我國市場,現行課徵反傾銷稅率不足以抵制傾銷行為,嚴重危害我國市場,因此提出申請,呼籲主管機關基於保護國內產業立場,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目前我國課徵反傾銷稅的貨品,包括特定不銹鋼熱軋鋼品、特定碳鋼冷軋鋼品、不銹鋼冷軋鋼品(300系)、鞋靴、毛巾、碳鋼鋼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