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對商家實施「二選一」遭控壟斷,重罰人民幣182億元

新聞媒體 2021-04-11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10 日宣布,阿里巴巴集團對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市場具有支配地位,卻對其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取得不正當競爭優勢,決議罰款人民幣 182.28 億元、相當於台幣 802.21 億元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自 2015 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對其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商家在其他競爭平台開店或參與促銷活動;同時藉助平台規則以及數據、演算法等技術手段,採取多種獎懲措施以保障「二選一」要求的執行,故取得不正當競爭優勢。

調查顯示,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行為限制了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市場的競爭,妨礙商品服務與資源要素的自由流通,侵害其平台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消費者利益,於是構成中國《反壟斷法》第 17 條第 1 款第 4 項禁止「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為此市場監管總局指出,根據中國《反壟斷法》第 47 條、第 49 條規定,綜合考量阿里巴巴集團的違法行為,決議作出行政處罰,處以該集團在 2019 年中國境內銷售額人民幣 4,557.12 億元的 4% 罰款,共計 182.28 億元。

與此同時,按照中國《行政處罰法》的原則,市場監管總局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該集團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台內商家與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改善,要求連續 3 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在此之前,阿里巴巴持股的螞蟻集團原定去年 11 月同步於上海、香港掛牌上市。然而該集團實際控制人包括馬雲以及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卻在前 3 天遭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監管約談,進而迫使上市計畫暫緩,隨之而來北京當局一連串的監管要求。

(首圖來源:阿里巴巴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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