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房屋稅條例第16條、契稅條例第26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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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10年2月19日台財稅字第11004514960號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房屋稅條例第16條、契稅條例第26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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