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12金融業拆款中心對會員提供勞務之收費免徵營業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設置「金融業拆款中心」依法經營對會員提供勞務收取費用,依照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應免徵營業稅,惟依同法第28條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並按期申報銷售額。(財政部85/04/12台財稅第85189975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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