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收三倍券未開發票罰

新聞媒體 2020-08-25

最近有民眾向國稅局反映,使用三倍券在店家消費時,卻遭店家拒絕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店家收取振興三倍券、農遊券等,都必須按消費總額開發票,否則將可能構成短漏開發票等違章漏稅情節,遭國稅局查獲恐將挨罰。

國稅局官員表示,有民眾反映,竟有店家以三倍券並非現金為由,拒開發票給買受人,依規定如果店家未開發票,或是僅以差額收取現金部分開立發票,都已分別構成漏開、短開發票,呼籲店家應依規定辦理,消費者使用三倍券時,也要記得索取統一發票,保障權益。

國稅局提醒,店家收取三倍券時,應以「全額」開立發票。不只是三倍券,目前各政府部門加碼發行的藝FUN券、農遊券、客庄券及動滋券等,性質上都等同於現金禮券,店家在銷售貨物、勞務收取上述票券時,也都要記得以全額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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