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五倍券正式上路,南區國稅局昨(18)日表示,商家若收到民眾持五倍券消費,開發票時留意二個重點,首先,賣家應依「全額」開立發票,而不是扣除五倍券之後的現金金額;其次,如果因五倍券不找零而超收,則要依實際收取金額開立發票。
官員表示,國內市場受到新冠肺炎很大衝擊,近期在在疫情趨穩下,政府也推出振興五倍券,但由於五倍券視同現金,有關統一發票的開立,無論是消費者或民眾,都要留意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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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持紙本券或數位券消費,官員表示,商家開立統一發票的最大原則,在於要依收受金額的「全額」開立統一發票,舉例而言,客人消費定價380元的套餐後,可能會持一張200元紙本券,再加上現金180元支付餐費。
對店家而言,不能只針對現金開立180元發票,而是要將五倍券與現金合併計算,全額開立380元發票。
然而五倍券的特色之一,在於商家可以不找零,官員表示,以上述定價380元的商品為例,如果客人持二張200元紙本券支付,而店家也全額收下不找零,此時應開立的發票金額,便要以400元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