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112年6月14日前,凡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不是供銷售且未辦理退、換貨,可以在購買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臺最高2,000元。申請方式有線上申請、郵寄紙本或臨櫃辦理。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線上申請除提供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確認身分外,另開放沒有憑證或讀卡機的民眾採「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線上申請,只要透過網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選擇「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依照步驟登錄身分資料、金融機構帳戶、發票(或收據)及電器產品資訊,並上傳退稅帳戶存摺封面及相關附件影像檔,經國稅局審核並與金融機構比對完成身分確認後,退稅款就會直接撥入指定帳戶。完成線上申請後可立即取得收件編號,方便隨時查詢案件進度,也不用擔心臨櫃申請的群聚風險,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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