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應電子化政府政策及為提供納稅義務人更多元的服務,今年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系統,新增試辦附件上傳功能,納稅義務人透過網路完成申報後,若有應檢送證明文件,可透過該系統上傳附件檔案,無須再檢送紙本證明文件至國稅局,可節省往返遞送時間或郵寄成本,達全程申報無紙化,環保節能愛地球。
該局說明,今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首次試辦附件單據上傳功能,系統開放至法定結算申報日112年5月31日止,上傳檔案格式限清晰可辨識之文件檔(PDF)及圖檔(JPG及PNG)且不可加密,可分次上傳,如以手機拍照直接上傳約為3〜5張。實際上傳張數(指上傳檔案數),視各相機及掃描設備產生影像檔案而定,因為是試辦,上傳檔案每戶上限10MB,如應檢附證明文件數量較多,或因手機相片檔案格式圖檔(JPG及PNG)容量較大,建議掃描 PDF 檔上傳,並以最後一次上傳附件檔案為主,納稅義務人可於上傳30分鐘後查詢是否成功。如因附件檔案超過10MB或無法於112年5月31日申報截止日前完成附件上傳,應於112年6月12日前遞送紙本附件資料至國稅局。
該局最後呼籲,為維護自身權益,相關證明文件(含原始憑證)仍應妥善保存7年,以備上傳附件檔案如有不清晰或國稅局需要進一步查證時,可即時提出。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如有任何操作問題,民眾可撥打0809-099-089客服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如有稅務疑義,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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