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支條例修正案過關民眾將可跨業者轉帳

新聞媒體 2020-12-27

立法院會昨三讀「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將電子支付、票證法案整合管理,明訂民眾能跨業者轉帳,或用電支購買外幣、基金等金融商品,移工也能用電子支付匯錢。

金管會表示,將於總統令公布後,儘速陳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及研議訂定或修正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並徵詢各界意見,規劃於明(2021)年5月底前完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之訂定或修正發布,以期本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能於明年6月施行,讓民眾享受安全便利的支付服務,並推動我國數位經濟進一步發展。

推薦

金管會指出,本條例修正主要有四大目標及預期效益,1.整合儲值支付工具之法令規範,符合支付工具虛實整合之發展趨勢。2.擴大電子支付機構之業務範圍,創造以電子支付機構為核心之支付生態圈。3.開放跨機構間互通之金流服務,滿足跨機構資金移轉及通路共享之便利支付需求。4.營造友善產業發展之法規環境,提升業者經營競爭力及保留主管機關管理彈性。 

金管會初審時表示,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使用的場域及運用技術界線已漸漸模糊,法律性質雷同但規範確有差異,導致執行上常有困擾,因此修法整合兩部法,以落實金融監理、消費者保護並促進電子支付產業。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重點包括:整合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等業者改為電子支付業;放寬電支業者間可相互轉帳,形成串聯,例如未來街口也能轉帳到一卡通帳戶,只需掃QR code就能完成,增加使用便利性。

本次修法也大幅增加電支業者可經營的業務,除了現行的儲值、代理收付等,等未來修法通過上路, 還進行國內小額匯兌、外幣買賣(含人民幣、港幣)、協助發行禮券、跨機構轉帳、紅利積點整合折抵等業務,等同提高電支業者功能。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