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綜合所得稅首報族欲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請於111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稅務會審 2022-03-02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今(111)年5月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如欲申請適用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可於111年2月15日至3月15日至各地區國稅局或所轄分局、稽徵所臨櫃提出紙本申請,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註冊密碼、電子憑證、行動身分識別等驗證方式,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路徑:首頁>稅額試算服務)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路徑:首頁>稅額試算>稅額試算專區>各項申辦作業)提出線上申請。

該所提醒,首報族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者,申請適用稅額稅額試算服務時,應一併檢附受扶養親屬同意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之同意書。

納稅義務人如需任何諮詢服務,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 竹南稽徵所 綜所稅股 莊小姐
聯絡電話: 037-460597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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