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109年6月30日退稅,採用直撥退稅當日入帳安全又便利!

稅務會審 2020-05-15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109年6月30日核退,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當日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亦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109年6月30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並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接獲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兌領。

如退稅憑單金額在新臺幣5,000元以下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委託他人代領者請一併攜帶受託人之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現金;如金額在新臺幣5,000元至19,999者(劃線憑單),則需將憑單持至郵局或金融機構以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如金額在新臺幣20,000元以上者(禁止背書轉讓),僅能將該憑單存入退稅人在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之存款戶。」

符合本批退稅資格者為109年6月1日前採用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之退稅案件,及109年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之人工、二維條碼退稅案件(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因疫情關係展延至6月30日止,建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原申報期間內完成退稅案件申報,方得享有提前至6月底退稅之權利。

該所特別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可儘快取得退稅款;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安全又便捷。
納稅義務人如需任何諮詢服務,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民權稽徵所 綜合所得稅股  林明生
聯絡電話:(04) 23051116轉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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