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日前公告旗下工業富聯轉投資持股 99.99% 的興微基金,以不低於 53.8 億人民幣(約台幣 237.17 億元)的價格,全數處分北京智廣芯控股有限公司及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權,經濟部隨後指出,先前未經申報投資的事實,仍將按照公式試算金額後依法裁罰。
經濟部表示,先前的投資案仍在審查過程中, 投審會 12 月 19 日將請鴻海提出完整說明,若已完全出清中國紫光的持股,就沒有投資行為改正的問題,但先前未經申報投資的事實,仍將按照公式試算金額後依法裁罰。
鴻海 7 月 14 日公告子公司工業富聯斥資 53.8 億人民幣,間接取得中國紫光集團持股 9.8%,並在 7 月 19 日向投審會遞件說明,由於鴻海未依規定事先向投審會申請投資紫光集團,政府可能最高對鴻海開罰新台幣 2,500 萬元。
當時鴻海董事長劉揚偉說明,鴻海投資新紫光其實本來是很簡單的財務投資,因為鴻海參與投資的不是過去的紫光,而是已經沒有長江存儲、武漢新芯的新紫光,依照鴻海集團經營的指導原則,一切都會以合法合規為鴻海最低的檢視標準,如果相關單位真的不核准,鴻海也有相對應的備案。
鴻海 12 月 16 日公告旗下工業富聯轉投資持股 99.99% 的興微基金,全數處分紫光持有的股權,並為集團內部投資規劃調整,經徵詢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見,再由興微基金的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程序做出決策,決定轉讓廣州晟粵公司的股權。
(首圖來源: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