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將下游合作外銷廠商所提供外銷原料貨物稅保證票據,依約予以兌現繳納無法沖帳之貨物稅或滯納金者,該項兌收之保證票額核屬補收貨價性質,應依營業稅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財政部賦稅署75/06/03台稅二發第7524008號函) 文章出處:http://www.ttc.gov.tw/ct.asp?xItem=91875&CtNode=97&CtUnit=40&BaseDSD=31&htx_lawID=13199&htx_lawVerID=89756&nowPage=71&pageSize=10&xiList=91872,91873,91874,91875,91876,91877,91878,91879,91880,9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