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各國政府為吸引外商投資,紛紛祭出租稅優惠措施,但在企業全球化、經濟數位化趨勢下,衍生不少跨國企業進行租稅規避。為導正這種狀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繼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方案後,更進一步提出全球最低稅負制。此外,隨著氣候變遷議題日受重視,歐盟日前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草案,擬對特定產業開徵碳關稅,對跨國企業將造成深遠的影響。
有鑑於此,國際財政協會(IFA)中華民國總會與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前舉辦「國際租稅發展及實務研討會」,協助跨國企業掌握國際租稅制度的最新發展,以及對企業營運的可能影響。
IFA理事長暨財政部常務次長李慶華指出,OECD提出全球最低稅負制的原因,是避免跨國企業刻意到低稅率國家投資,規避租稅負擔,此制度獲得會員國共識,各國皆可望跟進立法。台灣雖然不是OECD會員國,但財政部的國際租稅制度致力與國際接軌,因此當OECD最低稅負制的細節規範出來後,財政部會審慎評估修法,包含企業基本稅額的徵收率,以及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的實施日期等。
此外,面對氣候變遷議題,李慶華表示,經濟部現正協助企業啟動碳盤查,環保署也正在推動溫管法,使企業導入氣候揭露機制、推動企業內部碳定價等,務求接軌國際,達成政府所訂的零碳排放的政策期程。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營運長陳彩凰表示,OECD的「數位經濟稅收挑戰的兩大支柱解決方案」中,其中一個支柱就是全球最低稅負制,此新制將大大影響跨國企業的海外投資架構,因此建議大型台商應關注新制的後續發展,並評估對集團總稅負的影響。而跨國企業也應檢視現行稅務政策與利潤配置,以兼顧價值鏈布局與稅務管理。
能源轉型 台灣不能缺席
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黃正忠提及,日前召開第26屆締約國大會(COP26)後,各國共同發表《格拉斯哥氣候公約協定》,主要有4大關鍵內容,包含加強減碳積極度,承諾減少燃煤發電以及化石燃料補貼,已開發國家需挹注資金協助開發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以及建立國際碳交易規則。
黃正忠說,COP26後,歐盟已率先表示將調整能源稅賦,先進國家開始建構新的低碳經濟基礎建設,台灣不能原地踏步。但他也坦言,轉型是痛苦的過程,但唯有通過這段痛苦的歷程,能源轉型才有可能成功。
針對企業如何因應未來零碳排放的終極目標,黃正忠表示,目前已有超過一半的世界前500大企業採用或即將採用「內部碳定價」,並追蹤碳費投資績效成果。因此企業經理人必須知道,如何透過減碳達到降低成本的效益。
而隨著歐盟推動「綠色新政」,致力於2030年底前實現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排55%目標,並在2050年前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氣候中和大陸,日前更祭出碳邊境調整機制。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林嘉彥表示,這將對台灣高污染出口產業造成極大衝擊,主要有三大因素,首先,是台灣產業對於碳排放量的認知和減碳努力仍不足。
林嘉彥說,台灣企業普遍未揭露或計算其本身活動的碳排放量,反觀歐盟已經明確要求其企業揭露單位生產排放量,並設定經濟活動(產品)的環境永續標準,透過綠色金融迫使企業強化環境表現、協助企業降低產品碳含量,因此台灣產業仍有很大的減碳空間。
第二,是歐盟碳訂價居高不下,將導致台灣企業出口成本增加。林嘉彥指出,根據台灣媒體調查,逾8成台灣企業希望碳定價10美元或更低,但歐盟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價格為每噸78美元,兩者相差甚遠。在碳邊境機制下,台灣企業所負擔的出口成本恐大幅提升,對台灣產業的出口競爭力將產生重大打擊。
第三,是高污染產業占台灣出口比重仍高。林嘉彥說,歐盟政策短期內對台灣造成的影響雖不大,但日前美國與日本陸續發表聲明將考慮碳邊境調整措施,如未來皆納入相關措施規範,其影響不可謂不小。
因此,林嘉彥建議,面對國際來勢洶洶的碳邊境管制措施,企業必須即時掌握各國的碳制度資訊,盡早規畫碳訂價路線圖,以避免在此趨勢下,逐步失去國際貿易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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