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申報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2月7日止,請依限申報!

稅務會審 2022-01-06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表示,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等申報於今(111)年1月1日開始,因該月適逢農曆春節連假,申報截止日延長至2月7日止,提醒扣繳義務人依限完成申報。
該所進一步說明,憑單申報方式可利用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其中網路申報方式不受時間限制,24小時均可上網申報,既省時又便利,申報單位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辦理網路申報。另該所特別提醒,各類所得憑單於網路申報系統上傳,應合併為「一個申報檔」並「一次上傳」;如有更正申報情形,更正上傳申報資料將『覆蓋』前次申報資料,故每次上傳,均須重新將「完整」正確資料上傳,而非僅上傳更正部分,請扣繳義務人務必多加注意,以免造成上傳資料有誤。
該所並呼籲扣繳義務人多加留意申報期限,早申報、早安心,如有相關申報疑義,可於上班時間臨櫃詢問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如遇有申報相關軟體操作問題,亦可以電話0809-085-188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服務人員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管理股 張股長
聯絡電話:08-8892484轉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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