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在家「防疫保單」要比照一般住院理賠!金管會保險局今日宣布,已協調產、壽險公會就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針對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防疫保單將比照住院日額,依天數給付保險金。
為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地方政府依指引,對未滿 65 歲且無懷孕或洗腎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居家環境符合一定條件,得採居家照護方式管理,但因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以住院診療,並按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民眾關心輕症在家是否理賠住院日額。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每張保單商品的設計不太一樣,有些是綜合險,有些住院醫療,像過去都寫確診住院都要賠,但現在很多人是輕症在家,未來本來契約約定確診就要賠、有住院日額保險金的也應該要理賠,只要取得電子化指定處所隔離書,即可申請防疫保單的住院日額給付。
為保障保戶權益,保險局邀請產、壽險公會研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並訂定相關理賠因應處理流程,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的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保險局提醒民眾,如被保險人依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經地方政府安排為居家照護時,因無須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所以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保險局強調,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或照護,但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居家照護期間仍須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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