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截止日為111年2月7日,請多利用網路申報

稅務會審 2021-12-2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2月7日止(因110年1月31日至2月6日適逢春節及假日,申報期限順延至2月7日),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該局說明,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辦理,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欲採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路徑:首頁/非個人/各類所得(含信託)、非扣繳、境外資金匯回/軟體下載與報稅〕,並申請「報稅密碼」(以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及負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或透過「工商憑證IC卡」(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s://moeaca.nat.gov.tw申辦),以利完成各類所得資料網路申報作業。
       該局進一步說明,扣繳單位利用網路上傳申報各類所得憑單時,如於申報期限內以網路上傳更正資料或補申報者,務必確認再次上傳之資料包含前次上傳成功之資料,以避免前次資料被覆蓋致短漏報各類所得憑單而受罰。    
  該局提醒,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應注意法定申報期限,並多加利用網路申報,除可免往返國稅局之舟車勞頓,又可享受全天候24小時無休服務,既省時又便利。
(聯絡人:審查二科呂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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