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5日公布海外資金匯回統計,近一個月來匯回資金增加229億元、創上路以來單月最高增幅,而資金專法上路11個月以來,累計申請匯回金額已達1,284億元,其中個人申請匯回金額為515億元、企業為769億元。財政部認為,首年申請匯回金額有望達標1,333億元低推估值。

資金專法上路第11個月(6月15日到7月14日),以個人申請最為踴躍,申請件數增加94件、其金額更是大增139億元;反而是企業表現持平,件數、金額僅分別增加38件、90億元。

官員分析跟帳簿有關係,企業的帳簿較明確,相對個人來說更符合資金專法的反洗錢與資恐防制等法遵需求,因此在專法上路初期就能申請適用,像是大企業在前半年就大致完成布局;而個人可能需要透過會計師整理帳簿,資金調度也要一點時間才能到位,所以相對來說時程較晚。

資金專法是首年適用優惠稅率8%、第二年為10%,若有實質投資稅負再減半。官員認為,目前實際已匯回金額為1,036億元,其中約有四成投入實質投資,雖然比例看似不高,但實際上台商個人、企業是1+1個月內將資金匯回,後續一年內都能申請實質投資,等於最多有14個月時間去做規劃。